〔在學〕110學年度學分學程申請公告

【110學年度學分學程申請公告】
     ☆申請時間:110/04/29 至 05/06 止
     ☆注意事項:請於規定申請日期內填妥申請表(如附件),經主系(所)主管簽准後,將應繳交之相關資料逕交各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。
     ☆核定名單:110/06/02 
附加檔案大小
PDF icon 110學年度修讀學分學程-申請單.pdf122.86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