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育部110-2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:校外住宿租金補貼】
★申請時間:至111年03月18日 16:30止
☆適用對象: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。
★辦理地點:日間部請至野聲樓一樓「生活輔導組」(YP104室),承辦人:李錫勳(電話:2905-2054)
☆應繳資料:
(一)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學生,檢附申請書、租賃契約影本、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身分證明。
(二)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,檢附申請書、租賃契約影本、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及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。
(相關申請須知,請見附件)
附加檔案 | 大小 |
---|---|
![]() | 225.96 KB |
![]() | 1.1 MB |